职能:
1.在所长领导下,负责全所资金运作,强化预算管理,成本核算和财务监督,进行经济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
2.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以及科学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政策、法令,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
3.加强科研资金管理和服务,在坚持财经制度基础上保障全所科研活动正常良好运行。
4.提高经济活动判断分析水平,发挥专业咨询和经济参谋的作用。
职权:
1.依照《会计法》规定,对本所各项经济业务的发生实行会计监督。
2.对违反国家政策、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的收、支款项有权劝阻、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3.严格依据科学事业单位核算原则,准确及时地记录反映全所经济业务活动。
4.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会计控制和管理制度,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职责:
1.认真履行《会计法》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本所的规章制度。
2.安全、有序、效率地办理日常会计业务,及时清理资金及债权债务。
3.按中科院要求完成本所事业单位预算和决算工作。

成员:
总会计师:洪 川
主 任: 陈 洁(主持工作)
会 计: 汤学军、李 娟、肖健刚、王璐
出 纳: 曾 蓉、陈 华
联系方式:电话:85229092 邮箱:chjie@imde.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