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处职责
(一)全面负责组织科技发展战略咨询研究,制定研究所学科体系建设与发展目标;
(二)瞄准国家需求和学科前沿,组织科技人员提出学科发展重大科学命题,制定科研计划;
(三)组织策划争取国家级项目与项目质量管理;
(四)组织策划与其它创新单元的科技合作;
(五)制定国际合作规划,科技外事与国际合作项目(人员)管理;
(六)组织所学术委员会和研究所重要学术活动;
(七)协调组织重要科技成果鉴定与报奖;
(八)科技绩效统计与研究所科技评估;
(九)知识产权管理与科技档案归档;
(十)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岗位设置与岗位职责
科技处拟设置处长、副处长、项目主管(国家级项目)、项目主管(院地合作项目)四个岗位,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处长岗位职责
全面协助所领导负责科技处工作。重点负责组织学科发展战略研究,制定研究所学科体系建设与发展目标;组织研讨学科发展重大科学命题,制定研究所科技活动计划;策划组织争取国家级项目;组织制定院地合作规划;组织研究所重要学术活动和研究所科技评估工作等。
(二)副处长岗位职责
全面协助处长工作,处长离所期间负责科技处管理工作。重点负责科技成果验收、鉴定与报奖等管理协调工作;组织制定国际合作规划,协助组织科技人员争取国际合作项目;制定研究所国际合作与外事管理办法,负责研究所科技外事管理工作;协助组织重要学术活动等。
(三)项目主管岗位职责(国家级)
跟踪国家级项目部门(科技部、基金委、中科院和其他部委)的科技活动信息并及时整理上报研究所;协助组织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熟悉掌握国家级项目管理办法,制定研究所国家级项目管理办法,负责国家级项目质量管理、知识产权的申请和维护工作;定期(半年)整编研究所国家级项目科研动态等。
(四)项目主管岗位职责(院地合作)
跟踪院地合作重点区域(四川、重庆、西藏、云南等)行业部门科技需求信息,策划组织科技人员申报重要院地合作项目(非资质类项目);制定院地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负责院地合作项目质量管理、知识产权的申请和维护工作。
成员:
副 处 长:熊 东 红(主持工作)
项目主管:刘 琴 代 丹
联系电话:028-85235224
电子邮箱:kjch@imde.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