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研究所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并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备案,具备相应执业资质。
2.参选律师事务所应成立满五年以上,并具有为政府机关或科研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相关经验。
3.拟指派的负责人律师须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主办律师须均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并具有为政府机关或科研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实践经验;
4.拟派服务团队成员均须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熟悉行政、民商、经济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5.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6.注册地在成都市,或在成都市设有分支机构,能够快速响应并提供现场服务。
7.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转包或分包服务。
(一)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顾问单位处理各类纠纷。
2.协助顾问单位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协助顾问单位加强合同规范化管理。
4.协助顾问单位处理人事劳动争议等相关法律问题。
5.为顾问单位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服务。
6.为顾问单位资产、财务管理及其他经济活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7.为顾问单位职工每年开展1-2次法律培训。
1.根据顾问单位工作需要,提供现场或专项法律服务。
2.通过电话、邮件、微信、QQ等方式提供法律咨询或书面法律服务。
3.参加顾问单位组织召开的法律顾问会议,集体研究重大涉法事项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服务要求
1.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2.对顾问单位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及时响应,对相关法律事项进行分析论证,并提供明确法律意见。
3.制定法律服务工作计划,并按要求提交法律服务工作报告。
4.积极配合顾问单位开展法治宣传和培训,提升顾问单位法治管理水平。
5.对顾问单位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分析研判,提出法律救济建议,并协助单位开展非诉处理。
6.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顾问单位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不受服务期限限制。
7.对顾问单位涉及的诉讼案件,参照同行业收费标准给予优惠。
(四)服务期限
聘期为五年,合同按年度签订。顾问单位每年对法律顾问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五)服务费用
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不超过人民币4万元(含税)。代理诉讼、非诉讼及仲裁案件等专项法律事务,另行计费。
本次比选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审、公示签约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比选文件的组成
参选机构须提交以下材料: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报名申报表》(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拟派法律顾问团队成员名单(不少于2人),并提交《律师团队成员基本情况表》(附件3);
(4)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主办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5)年度法律服务费用报价函(须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
(6)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团队配置、服务流程、响应机制、培训计划、风险防控措施等);
(7)近三年为政府机关或科研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关键页、服务评价等);
(8)“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9)其他能够证明律师事务所专业能力和服务业绩的材料。
注意:须以律师事务所名义报名,不接受个人直接报名。
2.比选文件要求
(1)比选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2)比选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并提交电子版1份。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3)比选文件正本须使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明确标注“正本”字样;副本可使用复印件;正、副本均须加盖公章;
(4)比选文件不得擅自涂改、增删;如有修改或错漏,须由签署比选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5)因比选文件字迹潦草、表述不清等原因引起的后果,由参选机构自行承担。
3.材料递交:
纸质文件递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群贤南街189号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433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rshjy@imde.ac.cn
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比选+参选机构名称”。
参选机构须于2026年6月12日17:00前,同时完成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递交,方视为有效报名;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同时提交纸质、电子材料的,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研究所将根据参选律师事务所提交的资质、业绩、服务方案、报价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参加评审答辩。
资格审查结果和具体答辩安排将于2026年6月19日前通过邮件通知入围机构,请参选机构在报名材料中准确提供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届时未接到通知的,视为未进入答辩环节。
(三)综合评审
进入答辩环节的参选机构应提前准备答辩PPT。答辩PPT内容主要包括:机构简介、律师团队情况、近年业绩、典型案件情况、服务报价、服务优势及服务承诺等。
答辩时,采购人将统一打印比选文件中的(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报名申报表》、(3)《律师团队成员基本情况表》及(6)服务方案电子版,并提供评委评审。参选机构须确保电子版内容与纸质版比选文件正本保持完全一致;如两者存在不一致情形,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研究所将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并按评审委员会推荐顺序确定拟聘用法律顾问服务机构。
(四)公示与签约
拟选聘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中选法律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1.报名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中选结果将邮件通知。
2.参选机构代表参加比选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参选机构提交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伪造资质证书、业绩证明等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参选资格。
4.参选机构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比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8-85239614
邮箱:rshjy@imde.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