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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地合作

《林芝生态地区(县)建设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时间:2010-03-29  来源: 文本大小:【 |  | 】  【打印

近日,国家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西藏自治区环保厅、林芝地区行政公署在成都联合主持召开了由山地所承担的林芝生态地区建设规划,以及林芝县、米林县、朗县、工布江达县、波密县和察隅县6个生态县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环保部南京环科所、环境规划院,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厅、林业局,西藏大学农牧学院,中科院成都山地所,四川省林科院,以及6个生态县人民政府等单位领导和专家40余人出席了会议。

会上,项目负责人朱万泽副研究员代表规划编制组作了详细汇报。与会专家和领导在认真听取汇报,并对规划文本、图件等认真评议后,对《规划》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规划》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框架合理、内容全面、数据翔实、层次清晰、重点突出;《规划》全面分析了林芝创建国家级生态地区(县)的现实基础、生态环境现状、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发展趋势、有利条件及制约因素;《规划》结合林芝地区和各县的实际情况,根据环境保护部生态建设示范区的要求,提出了生态地区(县)建设目标和指标体系,制定了生态功能区划和分区引导对策,对生态保护、生态产业发展、资源环境保护、生态人居及生态文化建设等重点领域编制了规划方案;《规划》提出的战略目标、实施部署、建设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符合生态地区建设规划的要求,对建设林芝生态地区具有指导意义。与会专家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

与会领导希望林芝地区以《规划》为蓝图,加强生态地区(县)建设的组织领导,广泛宣传生态建设的意义,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的大力支持,努力探索一条符合林芝地区实际的生态经济发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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