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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NSFC西南河流源区径流变化和适应性利用重大研究计划2017年度项目指南(2017-6-28截止)

时间:2017-05-16   文章编辑:   文本大小:【 |  | 】  【打印

   本重大研究计划以雅鲁藏布江、澜沧江、怒江、长江源区、黄河源区等西南河流源区为对象,研究径流演变规律、生源物质迁移转化规律、供水-发电-环境等多目标互馈关系,提出变化环境下径流适应性利用的理论和方法,为我国水安全和能源安全提供基础理论和科学支撑。 

    一、科学目标 

    本重大研究计划的科学目标为:在径流变化和预测、河流生源物质迁移转化及环境质量演变、径流适应性利用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提升西南河流源区径流研究的观测能力,培养国际领先的研究团队。 

    二、核心科学问题 

    (一)不同水源的径流对气候变化的响应机理 

    径流成分解析,气候变化驱动下的下垫面变化及其径流效应。 

    (二)径流变化下生源物质迁移转化规律 

    径流变化下河流生源物质的迁移转化及其通量变化的定量解析,梯级开发下河流环境质量变化的累积效应。 

    (三)径流适应性利用 

    供水-发电-环境的互馈关系,复杂水系统的动态演进机理和安全阈值。 

    三、2017年度重点资助研究方向 

    本年度以“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 

    (一)“培育项目”的研究方向: 

    1. 径流与河流环境质量的系统监测 

    (1) 基于多源遥感的高原寒区积雪三维监测 

    2. 径流演变规律及预测 

    (2) 高原植被对气候变化的响应及其径流效应 

    (3) 高寒山区径流水分来源的示踪解析*(另见四(五)中说明) 

    3. 河流环境质量演变 

    (4) 生源物质循环对径流变化的响应机制 

    (5) 河源区湿地碳循环机制*(另见四(五)中说明) 

    4. 变化环境下的径流适应性利用 

    (6) 澜沧江流域多利益主体决策机制研究(G,另见四(四)中说明) 

    (7) 澜沧江流域供水-发电-环境互馈关系*(另见四(五)中说明) 

    (二)“重点支持项目”的研究方向: 

    1. 径流演变规律及预测 

    (1) 雅鲁藏布江地下水形成机理与演变规律 

    (2) 气候变化驱动下雅鲁藏布江冰川冻土植被协同变化及其径流效应(D,另见四()中说明) 

    (3) 雅鲁藏布江和澜沧江历史径流序列重构 

    2. 河流环境质量演变 

    (4) 澜沧江梯级开发河流环境质量变化的累积效应 

    (5) 气候变化和/或水电开发对雅鲁藏布江河流生源物质来源、生物地球化学过程和通量的影响(D, 另见四 () 中说明) 

    3. 变化环境下的径流适应性利用 

    (6) 澜沧江流域多利益主体博弈与径流适应性利用(G,另见四(四)中说明); 

    (7) 云水资源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四、项目遴选的基本原则 

    为确保实现总体目标,本重大研究计划要求: 

    (一)研究内容必须符合指南要求; 

    (二)申请项目需以雅鲁藏布江或澜沧江为研究对象; 

    (三)鼓励开展前沿领域探索性研究,优先支持基础性和原创性研究,优先支持“聚焦”研究,不资助一般性和宽泛性研究; 

    (四)优先支持水利科学(学科代码E)、地球科学(学科代码D)、管理科学(学科代码G)等学科间的交叉研究;研究方向中标明(D)和(G)的原则上只接受相应学科代码的申请; 

    (五)优先支持国际合作研究,研究方向中标明“*”的原则上只接受具有实质性国际合作背景项目申请。 

    五、2017年度资助计划 

    2017年度本重大研究计划拟资助“培育项目”7项,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为8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1811-20201231日”;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7项,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为35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201811-20211231日”。 

    六、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 

    (二)限项规定。 

    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收申请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资助后,计入限项。 

    2.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书报送日期为2017626-3016时。 

    2.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重大研究计划旨在紧密围绕核心科学问题,将对多学科相关研究进行战略性的方向引导和优势整合,成为一个项目集群。申请人应根据本重大研究计划拟解决的具体科学问题和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在认真总结和系统梳理与本重大研究计划相关的已有成果和进展、明确新的提升突破点的基础上,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3)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或“培育项目”,附注说明选择“西南河流源区径流变化和适应性利用”,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5)申请人应当按照重大研究计划申请书的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书须具有明确的关键科学问题,并应论述与项目指南最接近的科学问题的关系,以及对解决核心科学问题和实现项目总体目标的贡献。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重大研究计划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6)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预算编报须知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7)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8)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3.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1763016时)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提交电子版申请书时,应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 

    (3)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可将纸质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以免延误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材料”。 

    4. 申请书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材料接收工作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 

    邮  编: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5. 本重大研究计划咨询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五处 

    联系电话:010-62327137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为实现重大研究计划总体科学目标和多学科集成,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遵守相关数据和资料管理与共享的规定,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关注与本重大研究计划其他项目之间的相互支撑关系。 

  2.为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促进项目群的形成和多学科交叉与集成,本重大研究计划将每年举办一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将不定期地组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参加本重大研究计划指导专家组和管理工作组所组织的上述学术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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