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2017年度NSFC-PSF(巴基斯坦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2017-7-21截止)
一、项目背景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巴基斯坦科学基金会(PSF)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和之后达成的合作共识,2017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创新研究与合作。 二、2017年项目征集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经协商,2017年NSFC和PSF的合作领域为“工程与材料科学(Engineering & Material Sciences)”,请填写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的申请代码(E01、E02、E03、E04、E05、E06、E07、E08、E09),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17年批准立项资助项目执行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2017年双方计划联合资助的合作研究项目数量为10项左右,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2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的经费资助(请注意: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将不予受理),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PSF向巴基斯坦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三、申请资格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二)巴基斯坦合作者应符合PSF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PSF提交申请。 (三)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 (四)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NSFC与PSF(中巴)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注:“NSFC与PSF(中巴)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查重范围。 五、申报要求 (一)双方科学家需要分别根据本国基金组织的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书。中方申请人须按照本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向我委提交申请;巴基斯坦合作者应按照PSF的要求向PSF提交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首先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PSF(中巴)”,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中方申请人除了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以外,还须提交两份附件。 1、须与巴基斯坦申请人共同填写此通知所附的英文申请书(附件1),填写完毕后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与中文申请书一同提交。 2、双方PI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研究协议书(附件2),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三)报送材料:中方申请人将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在线提交后,须打印一套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书(PDF文件)及附件。电子版申请书及其附件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在征集截止时间(2017年7月28日下午16时)之前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后提交。纸质申请书(含附件)经本人签字、依托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亚非与国际组织处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完备性。若出现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或申请材料不完整,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我委将不予受理。 (四)受理时间: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7年6月1日至7月28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7年7月24日至28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五)巴基斯坦合作者须在PSF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PSF提交申请。 六、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赵闯 电 话:010-62325454 Email: zhaochuang@nsfc.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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