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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时间:2022-03-25  来源: 文本大小:【 |  |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1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成都山地所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信息公开,利用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以主动公开为主要方式,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所内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我所通过所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和新闻媒体等发布各类信息超过760条。 

  1.通过成都山地所新媒体发布平台公开信息情况:20211-12月,微信公众号“中科院成都山地所”发布信息74条。 

  2.通过新闻媒体等公开信息情况:20211-12月,中央及地方主流媒体报道我所科技活动、科研进展及重要成果、典型人物等60条。围绕绿色减灾先导专项、成渝双城经济圈、第二次青藏高原科学考察、冰川保护、野外台站建设、碳达峰与碳中和、成都公园城市建设等,邀请科技日报、新华社、四川日报、中国科学报等中央和地方主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刊发各类原创报道30余篇(条),在国内外产生重要的影响。 

  3.成都山地所网站其它专栏公开信息情况:20211-12月,除“信息公开”以外的其它专栏,网站共发布相关信息292条。 

  4.信息公告栏和电子信息屏公开信息情况:20211-12月,通过所内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公开各类信息310余条。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1-12月,成都山地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1-12月,成都山地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研究所开展信息公开的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还相对比较固定,宣传教育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还存在一定局限性;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下一步,成都山地所将进一步贯彻《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学院成都山地所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加大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力度,统筹用好各种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模式、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做好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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