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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细则及分数

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及分数

时间:2011-03-25   文本大小:【 |  | 】  【打印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7)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招收研究生的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的目的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

二、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复试工作由我所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由研究生部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实施。

三、复试的内容与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1、英语面试;2、专业知识面试;3、实践技能测试;4、综合素质考核;5、体检。

英语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听力和口语水平。

专业知识面试:考查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和运用所学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实践技能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动手能力。

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思想品质、心理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等。

体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文件精神,由成都山地所指定医院对考生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

四、复试内容所占分值比例

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60%[其中除英语外其他三科成绩各占20%,初试英语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40%(英语30%、专业知识(实践技能)面试60%、综合素质10%,体检不计分数)。

在全部复试项目中,存在任何一项不合格的考生,我所原则不予录取。

五、指标分配

2011年,国家下达给我所的招生指标为29名(包含6名专业型指标),原则上根据山地所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指标数分配招生指标。

如果个别专业复试合格的考生人数达不到所分配的指标,指标可以在所内调整。

如果申请到增招指标,将根据专业发展需求、考生成绩、导师招生意愿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分配。

六、差额选拔方式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各专业差额复试的比例为11.5左右。

录取时,每个专业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指标数等因素综合考虑,按照综合排名依次录取。若排名在前的考生中有自愿放弃的,排名在后的考生逐位补缺。

七、调剂生源

所有报考本所的考生原则上只能在其报考专业录取,如因所里有调剂需要,且考生本人同意,可以首先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之间调剂,其次可以从工学向理学调剂或者理学向农学调剂,学术型考生可以向专业型调剂,但专业型考生不可以向学术型调剂。

八、复试分数线

各专业拟定复试分数线见下表。(以下分数如未达到国家划定的分数线,则以国家线为准,取消未达国家线人员复试资格):

专业名称

第一志愿考生

最低分数线

总分

政治

英语

专业课1

专业课2

自然地理学

329

50

48

83

90

人文地理学

315

50

50

80

86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345

50

50

90

90

环境工程

305

50

50

80

90

土壤学

310

50

44

90

90

岩土工程

298

50

50

90

73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305

50

50

70

85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型)

300

50

50

75

90

环境工程(专业型)

300

50

50

75

90

 

九、组织方式

1、体检:由研究生部组织。

2、面试分专业复试小组、英语口语复试小组和综合素质复试小组,由各复试小组组长负责。面试复试小组现场做好笔录并在考核结束时给出考生的百分制成绩和评语。复试结束后,各复试小组组长及时将复试记录等相关材料送研究生部备案并参加复试小组组长会议,确定排分名次。由所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录取名单。

复试结果在复试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由研究生部在山地所网上公布。

复试具体安排参看《2011中科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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