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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细则及分数

2016年成都山地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及分数

时间:2016-03-14   文本大小:【 |  | 】  【打印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为确保招收研究生的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的目的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 

  二、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复试工作由我所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由研究生部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实施。 

  三、复试的内容与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1、英语面试;2、专业知识面试;3、实践技能测试;4、综合素质考核;5、体检。 

  英语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听力和口语以及阅读理解能力。 

  专业知识面试:考查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和运用所学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实践技能测试:面试方式,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本实验或程序操作等方面的掌握程度。 

  综合素质考核:笔试和面试相结合,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思想品质、心理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等。 

  体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由成都山地所指定医院对考生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 

  四、复试内容所占分值比例 

  总成绩中,初试折合成绩占50%(其中除英语外其他三科成绩各占20%,初试英语成绩占40%),复试折合成绩占50%(其中英语30%、专业知识(实践技能)面试60%、综合素质10%,体检不计分数。) 

  成绩计算公式为: 

  初试折合成绩=[初试英语成绩*0.4+初试政治成绩*0.2+初试专业课1成绩/1.5*0.2+初试专业课2成绩/1.5*0.2]*0.5 

  复试折合成绩=[复试英语成绩*0.3+复试专业知识*0.6+复试综合素质*0.1]*0.5 

  总成绩=初试折合成绩+复试折合成绩 

  在全部复试项目中,存在任何一项不合格的考生,我所不予录取。 

  五、指标分配 

  2016年,国家下达给我所的招生指标为32名(包含9名专业型指标),原则上根据山地所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指标数分配招生指标。 

  如果个别专业复试合格的考生人数达不到所分配的指标,指标可以在所内调整。 

  六、差额选拔方式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总数与招生计划总数差额复试的比例为11.5左右。 

  录取时,每个专业按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见第四条)、体检结果及指标数等因素综合考虑,按照综合排名依次录取。若排名在前的考生中有自愿放弃的,排名在后的考生逐位补缺。 

  七、调剂生源 

  所内调剂:所有报考本所的考生原则上只能在其报考专业录取,如因所里有调剂需要,且考生本人同意,可以首先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之间调剂,其次可以从工学向理学调剂或者理学向农学调剂,学术型考生可以向专业型调剂,但专业型考生不可以向学术型调剂。 

  所外调剂:个别专业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所内外调剂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所内调剂生。详细要求见《2016年中科院成都山地所拟接收硕士调剂生信息》。  

    

  八、复试分数线 

  各专业拟定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所外调剂分数要求

 

  九、组织方式 

  1、体检:由研究生部组织。 

  2、面试分专业复试小组、英语口语复试小组和综合素质复试小组,由各复试小组组长负责。面试复试小组现场做好笔录并在考核结束时给出考生的百分制成绩和评语。复试结束后,各复试小组组长及时将复试记录等相关材料送研究生部备案并参加复试小组组长会议,确定排分名次。由所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录取名单。 

  复试结果在复试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由研究生部在山地所网上公布。 

  复试具体安排参看《2016中科院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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